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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用75部手机AI伪造水果烂坏照片网购后“仅退款”被刑拘

来源:今日报道 分类:头条
男子用75部手机AI伪造水果烂坏照片网购后“仅退款”被刑拘

网购时行使“仅退款”的权利,本是为了保护买家的利益,不过,有些人却用它作为诈骗的手段。湖南衡山县人民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案件,涉案男子利用AI技术伪造水果烂坏的照片,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名义,在电商平台申请退款,骗取商家货品。

2024年1月,某电商平台向湖南衡山县公安局报案,称衡山县一名男子频繁在该平台购买榴莲、车厘子等高价值水果。该男子使用AI修图软件,制作出水果已经变质、发霉的假照片,以商品质量差为由,申请“仅退款不退货”。由于他的行为,多个电商平台将衡山县列为高风险地区。

衡阳市衡山县公安局民警赵思祺介绍,因为该男子的做法,衡山县网购榴莲和车厘子的情况变得非常严重,以至于电商平台不再向该地区发货。

警方通过电子数据勘验、IP轨迹追踪和多方数据比对,锁定了嫌疑人谭某某,并在其住所查获了75部用于作案的手机,以及AI造假和资金流转的证据。谭某某对犯罪事实没有否认。

赵思祺说,谭某某利用“仅退款”程序骗取的水果,不用退还,相当于免费得到了榴莲或车厘子。他通过闲鱼、朋友圈和线下销售这些水果,赚取了钱财。

谭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。法院审理发现,谭某某在四个月内下了100多笔订单,非法获取了价值16000多元的水果,其中包括60个榴莲和5箱车厘子。

法官旷雯文指出,谭某某已经全额退赃,若非累犯,可能适用缓刑。但谭某某2024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,此次犯罪属于累犯,应从重处罚。最终,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

衡阳市衡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旷雯文强调,网络平台并非法律之外的地方。任何虚构事实、骗取财物的行为,若达到一定数额,都将受到刑事追究。即使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,也需要承担民事赔偿。

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宋健指出,商家因恶意退款遭受的损失,可以依法索赔。若货款不足以弥补损失,比如经营受限、商品下架或商誉受损,商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。

宋健建议,平台应加强监管和技术防控,完善异常订单预警、虚假图片识别及人工复核机制。商家应该保存好发货、验货和沟通的凭证,对可疑索赔进行核实,必要时可借助AI鉴真工具或专业机构。

宋健还强调,对于高风险订单,平台应及时进行人工审核,不能完全依赖算法,也不能将风险全部转嫁给商家。平台需要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同时也要为商家提供举证和申辩的途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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