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兼顾稳经济和防风险,地方政府持续加大专项债券发行力度,推动这一债务余额快速攀升,今年首次突破40万亿元大关。根据财政部最新公布的数据,截至2026年5月底,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约为58.2万亿元,其中专项债务约40.3万亿元,一般债务约17.9万亿元。
地方专项债务主要由地方发行的专项债券构成,其核心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提供资金支持,依靠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本息,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,不计入一般公共预算赤字。
地方专项债券的发行始于2015年,为何仅用11年多时间余额就突破40万亿元,接近2025年底国债约41万亿元的余额?规模如此庞大的专项债务风险有多大?在稳增长压力不减、政府债务结构亟待优化的背景下,专项债未来该如何调整?
专项债规模为何激增?2014年中国修订预算法,为堵住地方违法违规融资的“后门”,打开了合法发行政府债券的“前门”。在赤字约束下,地方专项债券成为这一“前门”的核心。2015年,首次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规模约0.1万亿元,此后快速扩张,到2026年国家计划发行新增专项债券4.4万亿元,是2015年的44倍。与此同时,中央为化解地方隐性债务风险,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置换存量隐性债务,以展期降息,这主要通过发行地方专项债实施。2024年至2028年,地方将合计发行10万亿元专项债置换10万亿元存量隐性债务。
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指出,当前中国政府债务结构呈现中央债务占比低、地方债务占比高的特点,两者大致四六开。地方债务中,专项债务占七成,一般债务占三成。整体看,国债、地方专项债和地方一般债占政府债务总额比重分别为42.9%、38.8%和18.2%。罗志恒认为,这种结构是经济发展模式、财政体制和化债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。改革开放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,地方积极性充分释放,推动城镇化、工业化和房地产发展,逐步形成“中央调控、地方执行、地方举债扩投资”的模式。此外,分税制改革后中央直接支出占比低、地方支出占比高,也决定了地方举债规模更大。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后,专项债作为不计入赤字的重要稳增长工具,在地方既要稳增长又要控制赤字的背景下,自然形成“控赤字、扩专项债”的格局。近年来地方化债也主要采用专项债置换,进一步推高了专项债务余额。
专项债是政府拉动投资、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的重要工具,为稳定宏观经济提供支撑,并助力化解隐性债务风险。上海财经大学财税投资学院教授毛捷表示,专项债在稳投资和保就业方面作用积极。以2025年为例,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仍是主要投向,规模达0.63万亿元,占比19.7%;土地储备专项债发行回升,占比17%。产业园区专项债连续多年居首位,2019年至2025年投资项目达28503个,投资金额占比28.2%。毛捷测算,2019至2024年所有专项债项目完工运营后,预计可直接提供约731万个就业岗位;每百万元专项债带动城市新增就业19.83人,单位就业财政成本为5.08万元。
风险总体可控但存隐忧。受访专家普遍认为,当前地方专项债务风险安全可控。据财政部2026年中央财政预算,截至2025年末,地方专项债务余额约37.3万亿元,按剩余平均期限10.5年测算,年均到期还本规模约3.6万亿元。2025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约6.4万亿元,专项债务到期还本保障倍数为1.81,偿债能力较好。不过,偿债风险隐忧浮现。专项债偿债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性基金预算,受楼市低迷影响,土地出让收入连续多年下降,导致基金预算收入下滑,加大偿债压力。2020年末保障倍数为5.27,2025年降至1.81。此外,部分专项债项目存在过度包装、收益预期“注水”、资金闲置挪用、收益不达预期等问题。罗志恒指出,专项债规模扩张与项目收益下降矛盾加剧,收益难以覆盖本息的问题日益突出。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温来成认为,专项债规模接近国债,平均年限延长至约12年,不少地方依赖借新还旧,风险更多集中在中长期。毛捷补充称,部分项目偿债资金归集不足,既有“收益等偿债”如土地储备类项目周期长,也有“偿债等收益”如生态环保类项目难形成现金流,导致本金偿还越来越依赖再融资债券。2026年1至5月,地方债券到期偿还本金13996亿元,其中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12184亿元,主动偿债比例不足15%。
为解决这些问题,中央和地方已从完善制度、强化管理入手。2024年底国办发布《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》,实施投向领域“负面清单”管理,拓宽投向,允许分年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及调度其他项目收入偿债,并开展“自审自发”试点,提高效率压实省级责任。
降低专项债占比成方向。专项债项目收益覆盖融资成本难度增大,引发对其未来变革的关注。2025年9月《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》提出,逐步优化一般国债、超长期特别国债、地方一般债和专项债的规模结构,满足不同宏观调控需要。罗志恒建议,短期看稳增长仍关键,专项债应保持足够规模,除去土地储备和置换隐性债务部分,实际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建设的资金应更加精准有效。
